中共秦皇岛市委组织部是市委负责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干部管理的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党的组织人事工作方针和政策,负责全市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二)协助市委抓好县区、市直党政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评定年度考核档次,并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出调整意见。
(三)负责后备干部培养、管理与使用。
(四)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负责全市知识分子工作的指导、检查、综合、协调。
(五)负责全市干部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制定干部培训规划,负责市管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负责全市干部下基层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七)负责援藏、援疆、援坝干部的选派、管理及有关工作。
(八)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监督管理、审查工作、落实干部政策和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九)负责市委管理干部和党群系统干部、职工的调转及工资审批工作。
(十)负责市委管理干部和本部工作人员离退休工作以及部分干部离退休后提高待遇工作。
(十一)负责团职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
(十二)负责市直党群系统科级干部任免审批工作。
(十三)负责参照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县区委、市直各部门党委换届选举的指导工作,承办市党代表大会和党代表会议的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外地驻秦单位党组织设置及归属的审批工作,负责县级党委的设立及工委变更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的审批工作。
(十六)负责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督促、检查、指导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落实情况。
(十七)了解、掌握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基本状况,指导各县区委、市委各工委组织部门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
(十八)负责市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具体工作,推荐出席省、全国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具体工作。
(十九)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审批工作。
(二十)指导全市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电教手段,宣传先进典型,搞好党员教育。
(二十一)指导协调全市组织系统干部档案工作,具体抓好市委管理的干部档案、本部管理的干部职工档案以及本部文书档案工作。
(二十二)负责全市干部信息数据、干部统计和党员统计工作。
(二十三)负责全市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二十四)指导全市组织部门搞好信息、信访、调研工作,并做好本部的信息、信访调研工作。
(二十五)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二十六)负责全市老干部工作。
(二十七)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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