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秦皇岛市委组织部设13个职能科室和机关党总支。

(一)办公室

负责部内综合、协调、督查及接待工作;负责部内综合材料的起草、审核以部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种材料;负责会议的筹备;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阅、立卷及办公用品的管理;负责机关的保密、安全保卫及车辆管理;负责部内老干部及部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协助部长、机关党总支抓好部内自身建设;负责组织系统信息、信访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研究室

负责全市组织工作的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负责组织工作思路的谋划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组织系统的调研工作,提出调研重点、制定调研方案,并综合、协调部内各科室的调研工作,评选和推广调研成果;负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协调工作;主办部刊《秦皇岛组工》,组织开展组织系统对外新闻宣传工作。

(三)干部一科

负责办理市委管理干部和市直党群(含人大、政协)、检法部门干部调转手续;负责市直党群、检法部门人员编制和科级干部职数的宏观控制;管理市直党群、检法部门科级干部职数;审核市委管理及其以上干部的工资,并办理审批呈报手续;承办市委管理干部的离、退休手续;承办离休干部提高政治、生活待遇工作;承办团职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对党群机关工作者的职务任免、培训、交流、回避、辞职、辞退、退休等提出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或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负责全市干部下基层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选调生的管理工作;负责援藏、援疆、援坝干部的选派、管理及有关工作;负责县级干部兼任团职务的审批。

(四)干部二科

负责各县区、市直党政群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提出任免意见;承担各县区、市直党政群机关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具体工作;负责各县区、市直党政群机关县级后备干部的管理工作;探索领导干部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市级各套班子换届时的有关人事工作。

(五)干部三科(人才管理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综合、指导、协调、检查和督导;负责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管优秀专家、享受政府特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推荐及市级拔尖人才的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副县、区长的选配工作,指导做好科技副乡镇长的选配工作;负责全市人才信息库工作;组织专家和拔尖人才开展咨询服务活动,负责市专家服务中心的工作指导和协调。

(六)干部四科

负责市委管理的学校、企业及部分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和后备干部的管理工作;协助中省属驻秦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做好驻秦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等项工作。

(七)干部监督科

负责全市干部监督工作的统一协调和宏观指导,对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监督,对《条例》及《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和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督办和直接查办严重违反《条例》,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领导干部的问题;负责提拔县级干部任前公示工作;协同市审计机关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审批和县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负责更改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和市直党群口干部建国后参加工作时间;负责落实有关干部政策和处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

(八)干部培训科

负责市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干部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制定全市干部培训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市委党校及出国(境)培训学员的抽调工作,协调各系统、各部门参加省内外院校培训人员的抽调工作;会同市委党校完成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各学历班次的招生工作;负责考察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后备干部在培训期间的表现,并记入培训档案。

(九)干部考核科(参照管理工作科)

负责全市干部考核工作的宏观管理;协调有关部门负责对全市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目标的制定、分解及运行监控;负责县区、市直机关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党群机关的参照管理工作。

(十)农村基层组织科(市委组织员办公室)

负责指导全市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党费收缴、管理、使用、上缴等项工作,及时向市委、市党代会和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党费的收缴、使用情况;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

(十一)城市基层组织科

负责全市机关、社区、企业、学校、“两新”组织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科

负责县区委、市直各部门党委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换届选举的指导工作,承办市以上党代表大会和党代表会议的有关工作;负责县级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市直县级党委的设立及跨工委变更基层党组织关系的审批工作;负责外地驻秦单位党组织设置、落户及变更隶属关系的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史的征辑、整理、编纂工作,并对县区组织史编辑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十三)档案信息科

负责市委管理干部、后备干部,市直党群口干部信息数据工作;负责接收各县、区科级干部数据和指导各县区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干部、党员统计;负责管理有关专家、人才的信息数据;负责市委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及市直党群部门干部档案的管理,承担对全市组织部门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全市省管干部信息的提供。

(十四)机关党总支(机关人事科)

负责机关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负责机关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机关人员调配、任免、奖惩的有关工作;完成机关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党员电教科(党员电化教育中心)

负责制定全市党员电教工作规划;对全市党员电教工作进行宏观指导;负责对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及知识分子的宣传报道;负责党教片的购置、翻录、发行工作及电教设备的维护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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