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树组工干部形象”活动中,昌黎县组织系统立足组织工作实际,以活动带动工作,以工作促进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树立组织生产力观念。积极引导组工干部围绕促进生产力发展做工作,把服务经济作为检验组织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破除组织工作是软任务,无硬指标,不出效益的观念。二是树立不拘一格的选人用人观念。培养组工干部敬才如宾、求才若渴的思想感情,提高组工干部举才、荐才、育才、用才的本领,破除官本位思想和论资排辈、求全责备、求稳怕乱的观念。
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按照《2003年度县直、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办法》,在领导班子考核工作中运用群众评价、领导评价、相互评价、审计评价、组织评价等“五评”手段,进一步增强了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对新提拔干部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赴温州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本领。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扎实推进“农村‘三个代表’示范工程”和“强村工程”,组织村党支部书记到省内外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地区参观学习,聘请有关领导和专家、教授讲课,对新任职村“两委”干部进行培训;加强下派干部工作,发挥他们在基层党组织中的监督、指导、参与作用,进一步协调了农村两委关系。
结合全县组织工作实际,县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加强部机关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为组工干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修养、维护自身形象提供了标准和依据。建立部机关统文规范,设立组工干部文字材料档案,培养组工干部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通过建章立制,建立了确保“公道正派”的长效机制,对提升组工干部形象、推动全县组织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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